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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铮1人随国家体育总局代表团
访问泰国的公示 发布时间:2018-04-18 10:44:22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出国任务通知书体外通字(2017)166号,我局拟派河北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高铮随国家体育总局代表团于2018年5月18日至5月28日访问泰国。
该团国家工作人员计入我局2018年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总量,并计入本人2018年度出国批次。
一、 出访的主要任务
执行U17女排亚锦赛任务
二、 随团人员名单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
高铮 女 2002年4月4日 河北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 运动员
三、在外停留时间及费用
根据任务需要,该团拟在外停留11天。出访费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中心支付。
根据中央及河北省外事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因公出出国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4月18日至4月24日。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院外事办公室联系(85862960,wsk@mail.hepec.edu.cn)。
外事科
2018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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